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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民关于单独二孩疑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9-26 14:01:22  阅读:9278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王心凌

  1. 单独二孩政策下来前超生会开除公职吗?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单位应当对违法生育的职工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未严格要求必须予以开除,近年来计生部门对超生的处罚也更加人性化。但对党员干部来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文规定:“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 放宽条件后,单独家庭夫妇是不是意味着想生就生?

  即便是“双独”家庭,“二孩”也不是想生就生,而是要经过一道必经的程序“再生育审批”。相关条例也明文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应当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领取《计划生育证》,持证才能再生育。如果没有经过批准,同样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3. 已经怀了第二胎,还能补办“再生育证”吗?

  凡是符合条件的夫妻,只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结婚证书和第一个孩子的户口等相关证明资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申请,填写《再生育审批表》,就可以在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领取到《计划生育证》进行再生育。办理再生育审批完全免费,而且时间要求也很宽裕,即便已经怀孕,只要在孩子出生前拿到《计划生育证》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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