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独再生育条件:
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只生育过一个子女或只收养一个子女的,且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二、再生育准生证办理地点:
女方户籍所在社区办事处。注:确定怀孕以后,本人首先到女方户籍所在社区办事处,向经办人员进行咨询,由于二胎准生证审核把关较严,最好自己亲自去咨询,以免走弯路。
三、再生育准生证办理所需资料(各式最好复印5份备用):
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要求将结婚证里面的内容全部复印,共三页。
2、双方父母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父母和第一个小孩的户口本。
4、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以及父母单位或者所在街道办的《独生子女证明》(有固定格式,错一个字都不行),除了父母单位盖章以为,最好再让单位所挂靠的计生办再盖个章。如果夫妻双方的独生子女证有遗失的,还需在独生子女证明里写明独生子女证已遗失。
5、第一个小孩的准生证、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两份)。
6、夫妻双方的《再生育的单位证明》(有统一表单)。如有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单位上班的需要开具单位证明。单位盖章以后还需夫妻双方到单位所在社区办事处盖章,并签字盖手印。
7、女方户籍发生过变动的,需到原户籍地开具《再生育的原户籍证明》(有统一表单)。
8、《再生育审批表》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各自在审批表上填写申请人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和申请人陈述等内容(陈述内容有固定格式),第一个子女的出生时间、联系电话等,并当着女方社区经办人面签字盖手印。《再生育审批表》要经男女双方户籍所在社区办事处、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各自的审批表上面写明情况意见、经办人签名以及盖公章。可先到男方办完后到最后再到女方办理。
9、结婚证件照一张。
10、所有的复印件上需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夫妻双方签字盖手印。
四、再生育准生证审批
以上资料准备完善后呈交给女方户籍所在社区相关经办人,经办人初审齐备后大约一个月时间,便可到女方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批准再生育决定书》。
五、单位申领生育保险所需资料
1、生育三个月内持《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到女方所在街道办办事处领取《生育通知单》。
2、填报并盖章单位公章《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4、住院证、出院证。
5、小孩出生证。
6、大成都以外领取的准生证须带上小孩户口本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六、再生育婴儿上户所需资料
1、《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原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婴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医学出生证明》须复印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