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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8-09-08 08:31:32  阅读:3407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黄家驹

现在社会越来越开放,婚姻越来越自由,当然离婚率也越来越高。夫妻双方离婚后都会出现一个重大的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这也是一个非常棘手复杂的问题。中国是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国家,伟大的婚姻法为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提供了一些有利的解决方法。在这里,小编要聊聊关于离婚房产分割这方面的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中国婚姻法里面的内容还有很多,以上只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一小部分。不得不说,婚姻法的规定是一项重大的决定,可以合理有效地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即能维护双方利益,又能间接维护社会稳定。婚姻法博大精深,很值得去学习,去思考。小编今天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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