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喻某为了发泄,报假警谎称金融街移动总部内有人打架砍人。经警方调查,喻某曾经报假警近百次,并两次被外地警方处理。然而,对这样一个“戏耍”警方不知悔改的“老手”,民警却给予了最大的人文关怀。当发现喻某的踪迹时,他的父亲刚刚过世,民警足足等待了三天,让喻某给父亲圆了坟才抓捕。
“金融街移动总部的办公楼404号房间内,有七八人持两把砍刀将一人砍伤……”3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接到这样一通紧急的报警电话。
西城公安分局接布警后,立刻组织持枪巡逻民警、特警等赶往现场处置。可到达现场后,民警却没有发现任何打架情况,甚至连所谓的404号房间都没有。民警在现场回拨报警电话时已经无人接听。
西城警方立即对拨打报警电话的那个“159”开头的手机号码进行侦查,发现该电话自2016年1月以来,已经先后10次拨打北京110报警电话,谎报国家电网、移动总部等单位出现打架、盗窃、闹事等警情。
经调查,该手机号归属于广东省中山市,西城刑侦支队一支精干力量立即前往中山市开展工作。侦查员发现,该手机号没有进行实名登记,但曾在中山市公安局拘留所有过登记记录。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侦查员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喻某。不过,信息显示喻某已于4月21日乘火车离开中山市前往湖北武汉。
侦查员转头奔赴湖北武汉,并查找到喻某的住处。
侦查员赶到喻某家附近,发现喻某家正在办丧事。向街坊一打听,去世的竟然是喻某的父亲。街坊介绍说,喻某是家里的长子,按照当地的习俗,长子要在第三天为父圆坟,当天才是第一天。
喻某报假警,但他的家庭是无辜的。三名侦查员决定暂缓对喻某的抓捕,轮流在喻某家楼下进行蹲守,以防喻某脱离视线,等待喻某将父亲的后事处理完毕再实施抓捕。
三天后,喻某给父亲圆了坟回到家,与几个亲戚一起吃饭时,侦查员才将其抓获,随后押解回京。
侦查员赵警官介绍说,经突审,嫌疑人喻某曾经近百次拨打报警电话谎报警情,也曾被中山市及武汉市两地的公安机关处理过。
喻某被抓后,赵警官也问过他原因。喻某说,这几次打电话报假警是因为他的手机号没有实名认证,在未欠费的情况下,移动公司将他的手机停机。他就想利用报假警给对方制造点麻烦。
可在跟喻某的接触中,赵警官能明显感觉到,他总是把生活上的困难归咎于别人。“喻某的姐姐告诉我们,喻某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到现在也没有一个正经的工作。他妻子八年前过世,自己带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平时话特别多,是个典型的话痨,家里人也都不爱接他的电话。”
喻某还交代,他经常打移动公司的客服电话,目的就是找人聊天。“可能就是因为这种种原因,使他的感情没有寄托,才让他遇事容易钻牛角尖。”赵警官说。
在采访中,喻某一开始还在为自己的行为百般辩解,当被问题是否知道侦查员在他父亲去世当天就已经找到了他,但一直等到他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才将他抓获时,喻某突然流下了眼泪:“我知道,我特别感谢民警。我是个不孝子,因为这件事没能在老家为他守孝。”
喻某表示,他出来后会回到老家,陪在自己的母亲和孩子身边,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好好生活。
据悉,犯罪嫌疑人喻某对多次利用自己手机拨打北京110报警,谎报移动公司有人闹事、砍人等警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喻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西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相关法律条文链接: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